栏目导航

高教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资讯

关于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05-16 13:40:32【打印】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验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现决定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高校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意义,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完善建设与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检查对象

全校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教研室、教学实验室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学校《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及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完善档案资料备查。时间:526日前。

(二)各教学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开展自查,梳理档案材料,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特色亮点,查找问题不足。时间:66日前。

(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分组深入各基层教学组织通过走访基层教学组织办公场所、调看基层教学组织档案、走访师生、观摩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进行检查评估时间:624日前。

四、指标体系

围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计划管理、文化建设、特色和亮点)和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日常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检查。详细指标体系见附件《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指标》。

五、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部门(单位)于20225月19日前报送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负责对接具体检查评估安排。教学部门(单位)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及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准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邢亚娜   联系电话:17326870731

邮箱:85681910@qq.com

附件:

  1.云南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指标

  2.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年516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