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验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现决定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高校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意义,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完善建设与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检查对象
全校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教研室、教学实验室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学校《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及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并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完善档案资料备查。时间:5月26日前。
(二)各教学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开展自查,梳理档案材料,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特色亮点,查找问题不足。时间:6月6日前。
(三)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分组深入各基层教学组织,通过走访基层教学组织办公场所、调看基层教学组织档案、走访师生、观摩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进行检查评估。时间:6月24日前。
四、指标体系
围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计划管理、文化建设、特色和亮点)和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日常管理、教学管理、档案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检查。详细指标体系见附件《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指标》。
五、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部门(单位)于2022年5月19日前报送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接具体检查评估安排。教学部门(单位)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及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准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邢亚娜 联系电话:17326870731
邮箱:85681910@qq.com
附件:
1.云南中医药大学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指标
2.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