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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云南中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18 09:30:39【打印】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深化教学改革,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云南中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本次奖励工作执行《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一、评选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

  (一)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团体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三)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三、评选数量

  本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鼓励奖,特别突出的教学成果可设特等奖。

  四、申报要求

  (一)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开始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二)每项成果主要完成部门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任务人不得超过 5人。

  (三)申报教学成果请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书(附件 2)一式 1份。

  2.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反应该成果的总结材料一式 1份。

  4.成果若为教材,请提供样书(已出版的教材请提供纸样书)。

  5.成果的应用、推广以及取得实际成效的证明。

  6.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

  7.项目负责人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请各部门于 2016年4月15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崇德楼3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申报材料由部门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科学,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否则一票否决,并将追究申报人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联系人:韩欣欣

  联系电话:65919729

  附件:

  附件1.第七届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2.云南中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3.云南中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云南中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doc

  附件5.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docx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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