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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再次修改提交的通知

2018-01-18 09:42:38【打印】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特邀请云南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暨云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段昌群教授作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专题辅导讲座。现要求拟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团队及教师,根据讲座的辅导进一步修改申报材料。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教学成果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到理论高度;要经过实践探索;应展示成果效益、有特色和创新、有应用有影响。

  第二,避免将教学成果写成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先进事迹、活动总结等,避免成果的偶发性和片段性。教学成果应以教育对象为主体、以培养人为核心、强调导向性、规律性、独创性、适用性、示范性、普世性和推广性。

  第三,成果创新点建议不超过3个为宜,成果内容与成果创新点应有文字区分,不宜直接照搬套用。成果内容侧重叙述具体做成了什么事,成果创新点侧重教改的思路和想法。特色与创新要强调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或者人有我特。

  第四,支撑材料要有所选择,只需提供核心和关键支撑材料即可。

  请各部门将修改后的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于2016年5月27日前交至崇德楼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313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gjyjpgzx@163.com。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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