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现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成果持有者申报,并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二、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所需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三、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10份(1份原件,9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2 份,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崇德楼509室。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部门(单位)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yjpgzx@163.com。评审书命名方式为“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科研成果申报”,每项成果单独建立 1 个文件夹。电子版材料请勿为 PDF 格式。
逾期申报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黎邢亚娜 太星丽
联系电话:65919973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