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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09-30 09:04:34【打印】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要求,我校将启动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提高数据采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间与范围
本次数据采集范围是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的9月1日至2018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
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数据填报方式及任务分解
所有数据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填报网址:http://udb.heec.edu.cn。
各部门任务分解见《2018年教基报表填报责任分解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附件1),各部门填报用户、审核用户及登陆帐户与密码另行通知。
三、数据内涵说明
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
四、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与时间要求
1.本项工作采取分散采集、分项审核,最后学校层面集中审核的模式进行。具体填报部门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或登陆系统后可见)。
2.根据任务分解,各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填报,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审核用户信息表》(见附件3),明确责任人,在2018年10月8日之前,报送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3.各责任部门填报用户在线提交数据,部门审核用户审核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并从系统导出的纸质版表格,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4.该数据库填报需要先行确定基础数据。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数据的录入按以下顺序进行:
步骤一:填报“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完成时间:10月10日。
步骤二: 填报“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不按大类招生可不填),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完成时间:10月15日。
步骤三:填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 实验场所(科研基地)”;完成时间:10月22日。
步骤四:同时填报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完成时间:10月30日。
5.10月31日起,学校管理员进行数据审核校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11月初完成上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并将成为普通高校常态化工作,每年定时采集。本项数据采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任务,保证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2.真学习,准确填报。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附件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及《2018年教基报表填报责任分解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准确领会指标内涵、采集要求;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与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联系。
3.数据的采集要保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4.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各责任部门负责所承担表格数据的准确、规范、完整;协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认真审核;、确定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汇总、录入、报送及与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的联络工作。严肃采集纪律,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可追查。
联系人:高洁,电话:0871-65919729;QQ:451515422


附件:
 

 1.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责任分解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xlsx

2.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0625(对外版).pdf

3.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审核用户信息表.docx

4.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doc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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